“江门闽商公约”凸显“闽商精神”
9月16日,在一项项承诺下,来自福建在广东江门创业的商人们成立了自己的娘家,广东江门市福建商会。他们以闽商精神为根本,制定出了十条《江门闽商公约》,展示了当代闽商的新风采。
在广东江门,素有中国第一侨乡之称的五邑地区,活跃着新一代的闽商。他们有一万多人,却拥有2000家企业,涉及了纺织、五金、伞业、卫浴水暖和机电等行业,总投资额达25亿元人民币以上,占整个江门五邑地区经济投资的10%,并成为江门经济投资不可缺少的一股生力军。除了推动江门的民营经济发展, 25年来他们还为江门地区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累计金额达几千万元之多。
在广东江门福建商会成立的大会上,他们制定公约,庄严承诺:爱国敬业,实业报国;明德立责,关注并为创造就业机会、建立环保节约型社会、救助慈善等做力所能及的实事,造福社会;倡导文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益已益家,益人益国;学习进取,崇尚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汲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各种学习途径,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开拓精进,保持旺盛的开拓进去精神,在市场、社会和企业的多重关系重寻求协调和谐的发展道路,融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适应市场变化,增强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永不懈怠;创新图强,团结共赢;回馈家乡,在发展壮大在江门企业的同时,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投资兴业,发展家乡的经济社会事业。
“善观时变、顺势有为、敢冒风险、爱拼会赢、合群团结、豪爽义气、恋祖爱乡、回馈桑梓。”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在2004年首届世界闽商大会上对闽商作了这样的评价。民无德不立,商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既是物质社会的建设者,同时更是道德社会的践行者。江门闽商以他们无私的信念和奉献,展示着福建商人良好的形象。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 上海闽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闽商企业年鉴" 陈剑锋 QQ:37185410 MSN:xiaochen2926@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