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众所不知的日企管理
举个例子:日本企业(株)要完成一个控制箱的面板装配工作(见图3)。工作单上这样写到:
工作内容:控制箱面板50个。
工作时间:7.5个小时(上午完成,下午完成)。
完成工作者:日本太郎。
可是,由于日本太郎长期从事这道工序,在11∶30就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液晶屏装配。于是他在11∶00向上司提出,要求器材处在11∶30之前送来功能键和标签。由于太郎手头的工作不能停,只有靠他的上司同器材处联系,本应在中午太郎休息时把功能键和标签送到现场的,现在必须在11∶30之前送到。通过上司的协调,太郎从11∶30以后就开始装配功能键,而在下午4∶30就全部完成了50台面板的装配。像太郎这样高效的员工,他的上司不仅乐意为其提供保障,同时也是今后给太郎加薪的一个最有说服力的理由。
不用说,这是一个既普通又特殊的例子。然而就是在正常的7.5小时内完成工作的,上司不仅要听取太郎对当天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同时也要听取太郎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太郎下班之后,上司还必须为太郎准备第二天早上的工作,要使太郎一上班就有活干。所以太郎的上司就算工作效率再高,在太郎下班之后再花上20分钟或半个小时是必需的。
因此,下班时间滞后不仅是日本企业最普通的做法,同时也反映了日本企业管理中的一个最基本法则:报告——联络——相谈(商量),简称“报联相”。由于日语中“报联相”与“菠菜”发音相同,我们中国人就戏称为“菠菜法则”。
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太郎有剩余的时间是因为工时计算太多,如果计算的工时本身就只有6个小时,太郎不可能有这样的剩余时间。我认为这个提问不仅完全正确,而且为我们引出了日本企业管理中的一个工时计算定律——“概率统计和工作引伸定律”。这里暂不赘述。
交货时间——超前思考原则
交货时间——超前思考原则:理想方式,丰田方式,中小企业方式。
在日本,下级不是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来计算工作时间的,而是对自己的直接上司的完成期作为计算工作量的基础。有三种不同的方式:理想方式,丰田方式,中小企业方式。图4表明日本企业(株)在4月30日签订一个合同,交货期为5月31日,请看不同方式下各级对交货期的理解。
理想方式
从图4中的上图可以看出,虽然合同中的交货期是31天,但为了应付突然事变,各级都有一个提前量,到了班长计算工作量时,只有15天,不到合同时间的一半。既使这样,它也只是一种理想方式。
因为员工在5月1日能开始工作的先决条件必须是机器设备完好,材料到位。设备完好是办得到的,但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准备好了原材料不仅不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除开社长有神仙般的先见之明,那实际上反映了企业的一种浪费。因为材料积压,会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占据仓库不仅人工,而且照明等费用也是极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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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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