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福建社團世紀大盜-駱大川綁架會產千萬
罷免 駱大川, 開除其 會籍 需列出其過失(草稿需秘書長修正)
在十屇所出問其他過失責任另有多份文件記錄,並已交法院;不在此浪費篇幅...
針對徹查2006.12.23對我會多位永遠會長漫罵和人身攻擊的匿名信(需澄清的是文中並無攻擊我會前永遠會長曾紀華和莊重文先生),駱大川採取迴避和瞹味的態度.是不負責任的主席
我會十屇董事會以來均處於不必要的主席私人分爭中,而更進一步地分化我會的團結,破壞了福建社團一向以來的團結愛國形象;對我會和會員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害;十屇董事會根本無法開展正常會務工作,更一再麻煩了大多數的會員.董事.會長以至福建社團首長和家鄉的省市縣領導;在近半年的協調工作中駱大川均一一破壞了友好協定,盡顯其專橫跋扈,狂妄自大...換一角度他不過是被人背後操縱的一條可憐蟲;一個那麼樣文化程度根本寫不出那麼卑鄙無恥的匿名信,他看起來也就像一個被人當小丑擺佈的角色;
零八年二月份中我們幾經努力,希望以鄉誼之情化解紛爭;甚至讓其風光地去當任泉總會長,當時曾文仲名譽會長也多次為和談會議進行了不少的工作;最終一切努力均化為烏有;
三月十七日我會定下第十一屇就職典禮;駱大川又再請曾文仲名譽會長在北京多次找我會德高望重的莊會長再次召集315特別會議;與會的還有社團聯會主席林廣兆.中聯辦代表.華閩代表,會議由我會永遠會長黃保欣.莊紹綏主持...
其間駱大川處處的言詞幾近語無論次,最後拒絕簽署協議的醜態百出已成我福建中人的笑談;
三月十七日我們堅決執行由我會永遠會長黃保欣.莊紹綏主持的315決議;忍辱負眾地將十一屇就職典禮更換為“聯歡晚會和青聯會”的成立;駱大川奸計得逞,一副氣勢凌人的主席架勢為醒獅點睛.致詞...最後欠下抽獎的一萬元也由會員代付,至今未還(職員同時也為曾文仲代支抽獎現金五千元);可見其欺世盜名之心態和一毛不拔省家的本事均已是登峰造極;
三月二十九日駱大川再次為不能執行315協議而百生事端,又再矇騙我會永遠會長和首長領導以令我會再次押後三月三十日的就職典禮,最後他還是拒絕了在新協議上簽署;三月三十日他以為他的泉州總會會長之位就職完成了;就連我會三月三十一日的就職典禮也拒絕出席,更談不上可以在就職典禮上完成新舊交接儀式;真是我香港福建社團史無前例的;駱大川更以泉州總會會長個人名義強行罷佔我會會所非法使用至七月九日均拒絕交還我會,令我會會員和職員均因其一已之私而無法使用;
四月二日駱大川在高等法院被定其1216和1226非法,1216和1226純粹是駱大川為首的一小陣營繞過董事會搞分化鄉會的一非法舉措,當中包括自行非法通過更換本會四位泉州總會董事的決議,包括自命為代表惠安總會出任泉州總會會長的非法決議;在四月二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因而對駱大川頒布禁制令;至七月七日駱大川更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諾保證不犯有關禁制令的所有內容;
會所大廈管理員向我會職員反映七月五日上午十一時許駱大川和其侄子在會所搬走數箱物件,其中其本人另更手持一帆船紀念擺設;我們懷疑有關物品屬本會財產/物件;七月五日下午四時許,駱大川打電話召集離職秘書黃小姐.王萬材等數人由九龍趕返銅鑼灣會所;假以主席名義報警,謊報電話線被盜,以圖假借警方之力取回我會對外通訊的控制權;
七月九日下午3:15駱大川在以泉州總會會長名義組訪閩團非法任團長的路途中;為本會帶律師和大律師一同報警更換大門鎖再次命本會前秘書打電話報警企圖阻止我合法的取回會所之行動;前職員黃小姐在警員和律師+大廈管理員面前均承認非本會職員,同時承認使用以上會所是因為駱大川主席代表惠安同鄉總會出任泉州總會董事.會長之職方有權使用拒絕交出鎖匙;而我們相信駱大川在四五六七月間是以本會代表的身份出任泉州總會會長並強行罷佔我會會所自稱或行使本會董事主席之職權;六七月組團工作同樣違反了香港高等法院對駱大川本人頒布的禁制令;七月九日至七月十三日間的訪問團團長身份同樣違反了其七月七日中午在香港高等法院向法官承諾保證不犯前禁制令的所有內容;有此可見駱大川本人不只是不顧鄉誼團結,更是欺世盜名至不惜以身試法...
至今我會工作人員在會所內無法找到財務文件.支票.一百五十六萬八千的定期存款單據.本會財務公章;懷疑在七月五日上午遭盜或被私藏;我們正考慮報請董事會安排向警方報警備案;
有關1216和1226不合法通過更換本會四位泉州總會董事,向泉州總會董事會行使不合法文件或行使偽造文件,亦考慮向香港ICAC進行舉報徹查到底,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