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安系统推出十条便民举措
莆田市城区和重点集镇发生影响群众安全的案件突出的,市公安局将对辖区派出所发出橙色或红色预警通报,并据此进行打击整治。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认真贯彻《福建省公安机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十项新举措》,4月3日,该局结合莆田实际,出台了《莆田市公安机关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十条举措》。
对全市城区和重点集镇派出所辖区,发生“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突出的,每周由市局指挥中心对辖区派出所发出橙色或红色预警通报。并据此组织开展区域性、力度大、见效快的打击整治,限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以县区为单位,采取电话调查(占50%,依托市城调队)和问卷调查(占50%,由治安支队负责)形式,开展满意率季度测评,增加满意率测评在年度综合考评中的比重。
在健全民警个人和单位执法档案,下派执法服务队,规范执法制度的基础上,以检查伤害案件为主,围绕全市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过错问题,予以重点整治查处,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执法问题。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落实到侦查、报捕、监管等具体环节,落实到教育挽救轻微违法人员、偶犯、初犯和失足青少年上。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本着便民的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认真受理,进一步明确使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范围,缩短事故认定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以城厢分局为试点,依托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在各街道、社区和流动人口(含流出人口)较多的社区、村,吸收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和流动人口代表,设立“党员服务站”,利用他们情况熟、语言通的优势,参与流动人口管控、联络,为流动人口提供综合服务。 针对警力紧张、二代证办证压力大、任务重的情况,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人像采集下移村居、异地办证等办法,解决群众办证难、排长队问题。
以“有目标、有依托、有载体、有班子、有队伍、有保障”为标准,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建立健全“情况熟悉率、辖区发案率、群众满意率、信息收集率”为基本内容的社区和驻村民警绩效考评考核制度,真正让民警走进社区、村庄,深入群众、面对群众、服务群众。 在深入落实服务经济建设21条措施、服务台商38条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出台服务重点项目的13条规定,在户政、出入境、消防、治安管理及办证办照等方面采取便民举措。
把贯穿执法过程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列入公安督察的主要内容,创新督察方式,聘请基层所队长为督察员,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跨县区交叉督察,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民警执法办案、值班备勤、窗口服务的监督检查,提高科技含量,延伸督察时空。
来源:新华网莆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