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再次发生一起医疗事故纠纷(转贴)
作为福建省最知名的一家妇产科专业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医疗纠纷不断。2007年12月再次发生一起重大医疗纠纷,受害新生儿濒临死亡。患者家属坚持有充分证据和病历等资料证明院方的严重失职和不负责任的误诊行为,要求院方予以解释和回应。但截至发稿之日,虽经家属多方联系院方,始终未见医院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出面解释说明。
据患儿家属林某哭诉,产妇张某于2007年12月12日入住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生产,经紧急剖腹产和抢救,婴儿被确诊为超期儿、超期太久胎粪吸入引发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呼吸衰竭、新生儿败血症、缺氧缺血性脑病、缺氧性心肌损害,宫内TORCH感染、低血糖症等症状,并被新生儿科主治医生告知,婴儿存活的希望不大,甚至即使侥幸存活,较为乐观估计以后也有60%以上的几率患有后遗症(脑瘫、耳聋、失明等)。家属也曾考虑婴儿转院治疗,但经询问很多业内人士,都告知该医院是省内最权威新生儿治疗医院,而且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不利于移动。家属表示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产妇受孕之日起即始终在该院定期并且严格按照医生建议和要求进行检查(陆续找专家门诊就诊达11次之多,花费数千元),期间曾被检查出羊水不足、胎动减少等情况,但始终被告知属正常反映。特别是临产前的12月7日(星期五)和12月10日(星期一),产妇还因为感觉胎动减少专门找过两个不同的专家进行门诊检查和确认,但都被告知胎儿一切正常,预产期为12月17日左右。同时家属对院方态度也难以理解,认为发生这么大的医疗事故,院方却仗着自己的权势,始终对患者家属不理不睬,极度傲慢,缺乏最起码的医德。
有关事态发展,本报将进一步予以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