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出台新措施推进“平安新罗”建设
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平安新罗”创建工作,新罗区制定出台“两项制度”,实行“两级捆绑”,形成“两级联动”的齐抓共管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该区制定平安建设责任查究制度和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实绩档案制度,对平安建设“三率”未达标的乡镇(街道),给予限期整改、综治黄牌警告,直至综治一票否决,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把党政领导抓平安建设的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范围,区、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区综治委成员单位每半年报送抓综治工作的实绩材料,在年度综治考评中获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乡镇(街道)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综治办,从而有效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该区建立46个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将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与挂钩的区直单位工作实绩相挂钩。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平安建设满意率、知晓率和党政领导对平安建设的重视率等“三率”不达标,挂钩该乡镇(街道)的区直单位取消本年度“平安单位”的参评资格和所有评先评优资格,有效促使区、乡两加强工作沟通与联系,共同交流探讨平安建设工作措施,推进工作上新台阶。
同时,新罗区实行区、乡两级党政领导抓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实绩相挂钩制度,有力推进区、乡两级联动机制的形成。区委制定了《关于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与工作实绩挂钩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区直单位参加市目标管理考评,连续两年名列全市后三名的单位,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名列全市最后一名的单位,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予以降职。同时,对当年未能通过“平安乡镇(街道)”考评验收的,或已被命名为“平安乡镇(街道)”但在年度复核中被取消荣誉称号的,所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副职和包村包片领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区直单位当年因平安建设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暂行规定》的出台,有力调动了该区区、乡两级党政领导抓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区、乡两级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7月新罗区被评为省“平安县(市、区)”,在11月底市综治委开展的随机抽样电话测评中,该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28%。(来源:新罗区信息中心)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_____
blog.sina.com.cn/huangfuz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