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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肖 - 2007-6-8 13:37:00

福建青年上海联谊会的宗旨及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青年上海联谊会属非赢利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会员以在上海的福建青年为主体,成立于2006年3月。

  第二条 本会宗旨
  促进在上海的福建人联络交流、团结互助、共同发展,提高福建人在上海的形象;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广泛联系各地同乡会,弘扬福建文化,引领时尚潮流,为家乡事业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三条
  会员以自愿的方式加入,主要通过网络平台(
http://www.fj-sh.com)登记,以多种活动的方式团结在上海的福建老乡,共建互信友好的资源平台。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具备下列条件、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一)拥护本会的宗旨,并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凡居/留在上海地区,品行端正且有合法身份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出生在福建;
  2.祖籍为福建;
  3.福建人的家属;
  4.在福建生活或工作过。
  (三)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通讯录登记过个人真实信息。

  第五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对会务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3、合法组织各种活动并号召会员来参加;
  4、享受本会提供的技术、服务、通讯录信息等资源;
  5、入会、退会的自由权。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声誉,积极响应本会的号召;
  2、保护本会通讯录信息,不得擅自传播给本会以外的人员;
  3、发现有对本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情况应立即向本会举报。

  
第七条
  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品德恶劣,有不良目的或不承认本章程的将被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凡有乐于奉献的会员均可申请加入决策小组,负责本会的活动组织及各项策划,但在权利上全体会员一律平等。
  本会拟组建以下组织机构:
  1、会长(两名):由民主推荐产生,以德服人,负责本会的比较重大的决策,外联工作等;
  2、信息组(若干名):负责本会网站建设、论坛版主管理、会员信息管理及审核、对外宣传、数据统计等;
  3、活动组(若干名):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策划、开展及总结。包括FB活动、驴友活动、体育活动及各种专题活动等;
  4、义工组(若干名):负责组织各种义工活动,包括看望孤老,关爱孤儿,关注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等;
  5、财务组(若干名):负责本会各项活动费用的记录和监督,并定期出报表在网站上公示。
  随着本会的不断发展壮大,今后还会增加其他的功能小组。

第四章 活动费用

  第九条 本会各项活动的费用皆为AA制,若有剩余的资金将纳入本会统一基金(用于支持本会的相关活动)。每月定期将在网站上公示财务报表。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金,将以本会名义捐给福建希望工程或慈善机构。

  第十条
  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或捐赠的人士,将给予公开表扬及永久记录。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经联谊会通过后正式生效。章程解释权属联谊会会员大会。

情留感 - 2007-6-8 14:46:00
强烈支持!!!!!最近是特殊时期,周末都比较忙!
edella - 2007-6-8 18:47:00
6.17的活动在哪报名呀?
方肖 - 2007-6-8 20:28:00


引用:
原帖由 edella 于 2007-6-8 18:47:30 发表
6.17的活动在哪报名呀?


1 编辑短信 “姓名+地区+论坛ID+人数” 到 13917707727(哈林) 13585786222(啊达) 收到会回复
2 http://www.fj-sh.com/showtopic-3438.aspx直接跟帖 “姓名+地区+手机号码” 人数
报名截止日期:2007.06.16 晚
吃草的笨猪 - 2007-6-9 0:18:00
建议青年联谊会尤其是外联部分和各地分商会紧密联系哈~~~
毕竟老一辈的有很多间接经验可以指导给我们~~~~~~~~

SO.联谊会机构不怕庞大~~~~(我的意思是最好各市都有~~~)
方肖 - 2007-6-10 1:08:00
在  2007.06.09 周六 晚上六点 得和茶馆 老乡聚会  上,大家讨论了一下,并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广泛征求会员的需求和想法,然后按需求来搞一些大家比较关注或有兴趣的活动.
2.多搞一些如单身交友方面的活动.
3.多招募一些小组的组长及成员,来策划多种活动.
4.增加一些文艺活动.
珊珊 - 2007-6-11 13:40:00
正式章程不错!支持!
总则,是不是要写上:第一章
方肖 - 2007-6-11 13:50:00


引用:
原帖由 珊珊 于 2007-6-11 13:40:45 发表
正式章程不错!支持!
总则,是不是要写上:第一章



是的,已经改过来了。
黄金海岸 - 2007-6-11 13:52:00
我会计,能做点什么
方肖 - 2007-6-11 14:04:00


引用:
原帖由 黄金海岸 于 2007-6-11 13:52:23 发表
我会计,能做点什么


根据第三章第八条规定:
财务组(两名):负责本会各项活动费用的记录和监督,并定期出报表在网站上公示。


您可以加入财务组,详见:http://www.fj-sh.com/showtopic-3503.aspx
firjun - 2007-6-24 9:57:00
支持,顶,老大真行
小豆豆 - 2007-7-22 18:26:00
不错  挺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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