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联网论坛

首页 » =聊天分享= » 『老乡大杂烩』 » 关于福安“会”的反思(一)(二)
郑摧如 - 2008-10-5 17:52:00

这是2~3年前的文,想必如今尚有借鉴之处,故帖上。依发展现状看,会还是要继续“合理”提倡。


(一)

2005年

        前月回福安,听说又兴“会”了。上个“会”案还没了结,冒险的又接踵而至。“会”的兴衰总是重复不断,但并非没有规律可循。这里我略作定性分析,至于实例,我想没有人会比我知道的更少,因此定量分析就留给大家了。
        银行、证券、保险(也就是金融业)是国家经济的三套马车。银行的真正功能是转帐与结算,为交易提供便捷;证券的功能就是投资,投资是为获得收益,而收益的多少与风险的大小成正比例,股市的行情被认作市场的零距离状况,所以说股市是一国经济的晴雨表;保险的功能在于社会的保障系统作用,为此各界的人解决后顾之忧,如果说没有了这道无形的维持社会稳定的防线,投入无限量的警力也无济于事。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靠投资,投资需要有相应的信息,而信息的提供来自银行通过日常的转帐与结算掌握的数据,对数据的分析得出市场行情,然后将此信息反馈给客户(投资者)。鉴于此,到前年(2003年)止国家已将这三套马车并列于国务院正部级部门。在此,可能使人误导,银行的功能转向了提供信息。其实,这只是衍生金融品之一。信息固然重要,使交易能顺利完成才是未来银行的作用所在。
        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否定与原来经济水平相配套的社会服务系统,这套系统由政府统一制定又必然与各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平衡相矛盾,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层层下放权利正是为减少发展经济的政治阻力。其次,系统内的不均衡发展。比如,保险业在我国严重滞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这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其他各方面的因素。当这个系统的内外延都失衡于超过它的经济水平时,受高水平经济的强烈反抗必然会产生一个由非官方控制的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来勉强主持缓解这种自然的反抗。这个民间组织往往处于空前的自由状态。正因为它的极自由性,即使、也必须有统一的规则,但它还是那么的不规范、无约束。
        从以上的理论分析可知,福安的“会”也是这种民间组织的形式之一。具体的说,“会”就是“民间金融组织”。这“会”的合不合法由政府说了算,政府有法外治权。而“会”的合不合理就由经济来判断,市场在这里最有发言权了。可见,“会”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从整体的过程看“会”又是经济发展到适应它的那个某阶段的畸形物,因为“会”的产生推进了经济的发展的同时又破坏了经济的发展。与股市有同样的效果,这个“民间金融组织”更容易在短期内迅速形成泡沫经济,从而破坏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闽东经济的先锋一直是福安,使市政府来不及或根本没意识到建立起同步的、到位的经济导航服务系统。于是,“会”这个艰难的替代品终究出台了。“会员”几乎把“会”当作三套马车的功能来逢迎,纷纷由传统的信仰“银行储蓄”转向“会”。“会”可以帮“会员”存私钱、小钱,手头紧缩时花相对的小代价去“透标”可以融通资金,手头宽裕时不“标”又是完全比银行储蓄高回报率的投资,与市场投入的难预测性相比,“会员”放心多了。
        利益的驱动是“会”的产生和扩大的主要原因,但促成它的还有许多重要的因素。例如银行信贷,根本就是“资本”才具有的权利。银行放贷规避风险则事先选择信用的对象,信用度的考核不是依据个人的品格或组织机构的性质,能证明信用度的惟有当事人自己所拥有的“资本”(财产)的数量。所以,抵押得越多获得的贷款就会越多。事实上,并不是能提供抵押或担保人就能取得贷款。当这个规则的某环节因权利的腐败,即使信贷成功也是增加了成本。最后,真正需要融资的往往无法获得信贷,而能够获得信贷的又受了“会”的利诱后,将取得的信贷投入“会”里。
        “会”的周期方式由“月式”发展到“日式”,就意味着这个经济泡沫快要爆炸,福安经济一时的虚假繁荣也就开始终结了。把“月会”透标的钱重新投入“日会”里,而“日会”的钱又没有合理的投向,那么钱是怎样变多的?在同一个桌上又极短的时间内使钱像几何平均级数一样的增长可能吗?这种恶性循环的滚雪球式泡沫增长,只要“链”上的任意环节开了口,也能使全线崩溃。因为靠各个个人的“讲信用”作为信用条件建立起来的“金融组织”根本就是极其脆弱的没保证的组织。——资本是信用的物质基础。——当金额涉及到一定的量后,这种“信用”的价值判断(道德)就被社会自动洗牌。——惟有依靠法律来救济,若法律无明文的只等着政府的法外治权。事实上,即使链是完整的,那么这几乎一夜间的泡沫由谁来抵偿呢?没有正确利用资金导向的“会头”承担不起债务就选择趁早携款“跑路”。追不回巨款,政府也无法进入调解。最终一拖再拖,不了了之。如果政府去垫的话,等于把私人为牟利的风险转嫁给了政府。而政府又凭什么要去垫这份钱呢!政府的钱是全民的,开支也应当要反映全民的共同利益。
      “会”的发财梦的破灭是必然的。它的运行基础不是建立在物的“资本”上的“信用”,而是靠软约束的道德行为——“讲信用”。无异于以“口头信用”为行为的内容。往往导致一种可笑的心理——由机关领导某人的什么人组织的“会”保险性就高。试问:难道那些人“讲信用”就能代替信用的内容吗?——信用的本质是“物”——资本的物。我怀疑说此话的人是有势力偏见的人。其实,无论由谁来组织都是一样的,只要他能点清钱数,只要他能在初始被公认为有“讲信用”的就行了。
        在区域内,经济的发展不是靠变钱的游戏,从你的口袋倒到我的口袋,再从我口袋倒到他的口袋……倒来倒去数量还是不变,甚至部分完全失去了理智的人丢弃主业和押下家当去博“会”的发财梦。虽说“会”给了福安经济创伤,但我认为并未实质影响福安的经济。只要地方的主导产业基础没有被动摇都不会深陷萧条。福安的经济基础是电机产业,已经初具“产业簇群”了。——注意:而不是产业规模。——“产业簇群”是由大大小小的独立同行者组成的产业集中群,既独立又能资源共享,所以又最具有生命力。曾经有两家迁往蕉城后,没两年又重迁回来,证明了“产业簇群”的地域限制性。
        大部分的人是把“闲置”的钱投向“会”的,所以不会因“会”而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影响是要警戒的,因为中国人的闲置的钱往往就是指除去物质生活部分的剩余。没有买商业保险或基金等等,所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闲钱”。同时,这两年福安房地产的升温,我认为与“会”只是偶然的相遇。“会”倒了,房地产经受短期内的辐射影响后仍会继续升温着。
        “会”作为民间自由自主组织的融资方式,在一定时期一定收入阶层的范畴内还会持续一段时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系统的完善,“会”自然因没有了生存的空间而自为淘汰。
     
乙酉年八月二十三日 凌晨

关于福安“会”的反思(二) (2006-04-06 00:17:40)

  年底在街头撞到一熟人,出于礼节稍逗留了一会儿,闲聊中他突然告诉我:被抓的“会头”现在已经都放回来过春节了。他接着说,这都是自己口袋的现金掏出来做“会”的,又不是去偷去抢……。在篇(一)的第5段我曾作过说明。其次,十一月末在通话中一友人告诉我;福安的楼盘走出了短暂的低迷且比原值翻倍。在篇(一)的倒数第2段我也简述过,因此,听到这些消息后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第三,在篇(一)里未直接点到“赌场”与“会”的关系。其实,这在第8段已经影射了,不过,本篇将对其做更详细的分析。第四,本篇将接着补充篇(一)不完整的的同时对“会”做新的探讨。
 
 
直切主题。从“月会”转到“日会”,明显地从“投资”变为“投机”。许多小经营者为预防资金周转困难,选择了“月会”来替代银行信贷,这也“会”大有市场的原因之一。“日会”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月会”的被淘汰。“日会”虽是“月会”膨胀的结果,在此过程中逐级地筛选最有支付能力的会员来入“日会”。从会员的对象上不难判断出“日会”的会员都是完全有融资能力的且渠道多而广。可见,有两个因素决定了“日会”的产生: 
   
1、“月会”的周期以月计不适合于投机; 
    2、部分会员的支付能力已经达到了“日会”的水平。
 
由于——并非所有的“日会”会员都有完全的支付能力——通过转移“月会”的基金也能使部分人具备“日会”的支付能力,具备了这种能力的大多是“月会”的“会头”。因此,他它们之间就产生了连锁反应。


    通过“日会”把各个分散的“月会”基金更加集中起来,短期巨额资金无法用于实业投资只能再次寻找投机的方式。众所周知,那些“会头”的文化水平亦不可能去炒股、期货或其他官方的金融投机活动。在他们看来,与其把钱交给经纪人操盘还不如相信自己的赌运。不管他们的主观行为是什么,客观上也别无其他选择。因为: 
    1、赌博与“会”的一样用现金,不买空卖空; 
    2、赌博当场交割,时间控制符合“日会”的标会周期。


  所以,福安的第二经济即地下经济空前繁荣起来。从羞答答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招牌开始了公开的赌场雏形,接着就是“福联网”的“公开”赌场开业。(之所以说“公开”二字,不为过,因为连小孩都知道这个“公开”赌场的地址。)  当身系亿万的“会头”一踏进赌场,四方的赌徒自然不约而同地云集来。以赌计为胜,聘赌师属其正常。有嗜赌必有放高利贷者,有放高利贷必有专职讨债者 

    赌场的公开化与繁华是“日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它更加速了“会”的危机日来临。由于会员交叉着,当一个“会头”透支了其支付能力时,“会”的全盘就崩溃。好比如银行的储备金被动摇,潜伏的危机就马上蹦出来,人们闻风后纷纷赶去挤兑。还是那句老话:信用的基础是资本的物而非口头信用。以口头信用获取的支付能力必然因无实际的支付能力而破产。 
 
    在利益的强力诱惑下,人们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会”时兴时废却越来越向恶性发展,明显是一种盲目无秩序的自由市场行为。作为公共管理者即地方政府以及金融管理者及准行政机构应该事前能够预测并进行有效的干预,至少限制“会”的规模于安全线即支付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否则,以违法活动取缔,保证把“会”引向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辅助剂。相反,部分官员及相关领导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市委书记林某涉嫌赌场、贿赂、私生活不检点等,而“会”案只是草包书记下台的导火线,所以“会”案的责任归属并非完全落实到位,仅是顺便牵出个贪污腐败分子来顶替了罢了。 
 
    难以估量的第二经济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派生物,由于它自发的,所以硬性取缔必然艰难且未必都好;又由于它地下式的,所以行政执法难以触及到,政府惟有宣传与引导向良性发展为上策。“会”之会员以生活圈内的熟人为主——同事及同事的同事,朋友及朋友的朋友……——“会头”对其家庭收入情况一般比较了解。否则,要求找个“会头”认可的担保人来方准入会。如果把“会”的方式设定为“月会”,“会”的规模上限为当地居民人均月收入的1/4是安全有益的。因为: 
    1、“月会”与月发工资制相对应; 
    2、基准月缴会金在会员月收入的1/4以内基本不影响其日常生活,即使加标月,会员自会预算开支。
 
会员的行为受其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制约产生的自律性较高。相反,受利诱刺激,“会头”往往挺身走险即兼多个“会头”于一身。危机常常显露在“会”基金总额超过“会头”个人财产的承受能力时。因此,会员在入会时更要确认“会头”的信用度。单个“会”的简单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y ≥ x.m + 1/3 x.㎡
    “y”为“会头”资产总额(单个会的“会头”设为1); 
    “x”为基准月缴金额(即“会”规模名称的量化数); 
    “m”为设定会员名额(会员数不等于会员人口数)。
 
 
    事前在福安的街巷无不听到“除了老人、小孩,瞎子和傻子不懂得做‘会’,还有谁不做‘会’”这么一句话。在这事关福安市民的关键时期,作为地方一把手的林某却自办赌场,推波助澜,无异于将“会”的危机炸弹直接点燃。可见,其领导下的政府公共管理意识之差,腐败至极。同时,作为一个执政者来说他是个只会图私利而不懂经济、金融的大草包。当然,政府不是个人的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事前也并未有过什么公开的作为,事后的态度更是不尽如人意。正如检察官平常所言的:“查什么查,钱扔一叠出来就没人查下去了;除非轰动的重大案件。”福安的“会”可谓轰动一时,连国际上都关注了,所以草包书记被查了。 


后记: 
    从上篇到本篇时隔半年之久,在此期间,上篇所言及的基本吻合了韩城的变化事实。应朋友催促,本篇将上篇中的部分细化而不预测性论述。因本人仅根据群众的诉说来展开思考,从未参考过任何现成的资料。又,本人已经久不在韩城,不实践早已没有发言权了。因此,唯期识者予以匡正,庶几有补于避免重蹈覆辙。

 
二00六年三月初
lf100 - 2008-10-6 18:01:00
看不懂。不过能写这么多一定不容易。。。:_onion1: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福安“会”的反思(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