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泉 醒 獅 隊
打狗敢死隊隊長: 孫大炮(亞輝)
<<掌震笑面虎.腳踩白眼狼>>
huian2008@hotmail.com2008/3/24
《和解是假 保駕是真》
3月10日駱大川先生非法使用我會原10屆董事會名義發表所謂《嚴正聲明》。除了繼續以慣常方式,對11屆董事會進行污衊、漫駡、攻擊與恐嚇外,假惺惺提出,要我會永遠會長出面協調,摆出一幅和解的姿態。11屆董事會3月11日隨即發表題為《是和解還是為非法取得的泉總會長保駕護航》的回應聲明。指出駱大川葫蘆里所賣的膏藥。近日的事態發展証明,11屆董事會的聲明不幸而言中。駱大川根本只是拖延時間,等待訴訟周期過去,避過法律挑戰的時限,以便穩當地坐上泉總的寶座,為的只是一己私利,不顧起碼的誠信。不擇手段,莫此為甚。
3月15日我會爭執雙方的代表,應莊紹綏永遠會長之邀到莊永遠會長辦公室進行協商,協調人除了我會三位永遠會長外還有福建社團聯會。中聯辦及華閩等機構的負責人與代表,經過長達數小時的協商,最后達成6點協議(見附件)。當時,協議草擬完成之後,出席會議的所有人均須在協議文本上簽字,最後輪到駱大川,他竟然不作簽署,將協議書收起帶走,使在場的協調人極為驚訝與憤慨。他當時丟人現眼的表情真令人貽笑大方。
3月15日的協商,11屆董事會從鄉誼及解決我會爭執的角度著想,作出巨大讓步,沒有嚴厲追究駱大川等人肆無忌憚地踐踏我會章程,分裂我會的行徑並且接受協調人的提議,將定于3月17日舉行就職典禮。延至3月30日與泉總就職典禮一並舉行。
此一協議的實質正如一位德高望重的協調人所說,泉總與惠總譬如一大一小的蛋糕。11屇董事會讓駱大川先挑選大蛋糕,且協商是駱大川提出。本來他應有備而來,得到他支持者的充分授權。但駱大川一開始就是抱著以協商為名,拖到能避過法律挑戰的泉總就職的安全期。根本不想履行承諾。他想的只是大小蛋糕皆入囊中,並袋袋平安。
3月16日在協調會議結束後第二天,他在絕大多數參與協商的人們不在場的情況下,非法強行要求在協議中加入新的條款,要求以10屆董事會主席名義出任泉總會長,實際上協議成立的條件是要有協調人及所有代表人在場產生的。自己加入條款是無效的,而且所加入的條款違反我會章程。10屇董事會早已卸任,這是法律事實,不會因為駱大川的強辭奪理而改變。
駱大川不但自己直接否定協議的有效性。而且煽動其支持者起哄,要求推翻協議重訂條款,將他非法舉行的會員大會產生的董事塞入11屆董事會而且重選主席達到同時奪取兩個蛋糕的目的。
3月17日11屇董事會忍辱負重,履行協議。將本來的就職典禮改為《惠泉青年會成立聯歡晚會》,駱大川連我會成立青年組織這樣的事都不放過。 以君上口吻責令不準懸掛晚會有關主題的標識,蠻橫無理狂妄到了極點。哪有一點和解味道。當晚駱大川帶領他的支持者以“踩場”的態勢抵達會場,聲言一有不合其意即對晚會不利,如非11屇董事會為大局退讓,必出狀況。
到了3月19日駱大川以為泉總就職所受法律挑戰已經消除,悍然召開泉總會議宣稱不讓惠安同鄉總會11屆董事會就職典禮與泉總就職典禮同時同場舉行。至此雙方協議被駱大川徹底撕毀。駱大川以和解為名,為其非法取得的泉總會長保駕護航的圖謀似乎得償所願,心腸善良的我會董事及各位協調人都遭到駱大川的戲弄。
但是香港還是有主持公理的機構,11屆董事會絕不善罢甘休,我們一定要討回公道。(亞輝小弟的一個不小心已把駱大川告上了香港最高法院;真是錯有錯著,也就將錯就錯一下吧!) 。
引用朱榕基一句名言:
“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福建省統戰部 - 李先生
並代轉: 張部長
香港惠泉青年聯合會發起人 (省青年聯合會老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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