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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腾腾的鱼粥 - 2008-4-23 16:20:00
厦门首次立法确定这一举措,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厦门网讯(记者 殷磊 通讯员 李文林)“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的《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公厕免费开放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在全国还是首例。厦门也是全省第一个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立法的城市。昨日,市市容环卫处召开新闻通气会,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每年将补贴1000多万元


    《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并指导辖区内有关单位建设、改造、管理单位内的公共厕所。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


    市市容环卫处负责人指出,这一条款实施后,我市将彻底改变过去“以厕养厕”的公厕收费管理模式,完全由政府财政补贴公厕的维护、管理。目前全市环卫公厕有196座,据估算,每年用于这些公厕正常运行的水电费和管理费等总计1000多万元。目前全市近200多座环卫公厕免费开放的方案已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预计今年下半年就可以实施,市民可以免费如厕。


    《条例》还鼓励沿街单位的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具体鼓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今年我市还计划新建30座左右的环卫公厕。


    《条例》的法律责任更加人性化


    《条例》第七章所有规定的法律责任中,不再像过去的有关法规,直接对违反相关条款的行为处以某种程度的处罚,每一条当中都多了“责令改正”的内容。这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要求。


    《条例》的规定把岛外和海域也纳入到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之中,使卫生管理法规的适用范围从厦门岛内市区扩大到岛外各区以及厦门全部海域,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岛内外执法不统一,岛外执法难的问题,为今后市容环卫管理实现城乡一体化,海上保洁覆盖全厦门海域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鸽舍搭建不当要挨罚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在城镇地区住宅楼、商住楼的顶部、窗外、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饲养鸽类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卫监察大队负责人指出,禁止搭建鸽舍主要适用于住宅楼及商住楼,对于搭建在公园、私人厂房等一般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鸽舍,并不一律禁止。


    随意拆迁环卫设施违法


    《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关闭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其用途。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将拆迁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期限重建或者补建,并承担费用。”


    一直以来,环卫设施被随意拆迁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工程建设常常挤占清洁楼、公厕用地,有的环卫设施刚刚建好就被拆除,拆除之后长期不见恢复。而一些房地产商在规划图纸上配有相应的环卫设施,建成后清洁楼、公厕却不见了踪影,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我市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条例》的实施,把这些环卫设施用地保护起来了,从法律上给予了有力的保障。
热腾腾的鱼粥 - 2008-4-23 16:22:00
终于啊~~~
法律明文规定啊~~~
公厕免费了~!!!
这样子就不会发生为了几毛钱而斤斤计较的事情了……:sun:
待到红杏出墙时 - 2008-5-7 8:28:00
上海一些公园的公厕还是很落后,还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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