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间散人 - 2007-12-17 20:38:00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一步推动《龙岩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龙岩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预防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的发生,降低新生儿
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及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市各县(市、区)先后开展婚前保健免费服务工作。
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且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当地的准婚人员。享受免费婚前保健的时限为结婚登记前后3个月内。婚前保健免费服务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含胸透,血、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检查,梅毒筛查,女性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测等。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对象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个人脱帽照片前往地方乡镇民政办申领免费婚前保健表并盖章,然后持以上相关证件到县妇幼保健院接受婚前保健服务。
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政府买单免费婚前保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下发文件《免费婚前保健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婚前(后)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婚前(后)健康检查的认识程度及参加婚前(后)健康检查的自觉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婚前(后)健康检查的的管理,协助举办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督促妇幼保健院做好免费婚前(后)健康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婚前(后)健康检查服务单位,提供婚前保健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为婚前(后)健康检查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服务。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保障受检对象知情权。建立婚前保健工作制度和表簿卡,贯彻执行《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确保婚前保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