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间散人 - 2007-12-12 22:06:00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公布8起典型违法用地案件,要求限期挂牌督办。
这8起典型违法用地案件是:
一、秀屿区南日镇某村一机砖厂,擅自于今年7月利用该村第四村民小组的承包地进行建设,已非法占用土地13.28亩,其中砖瓦窑占地面积约2.99亩,占用土地已被推土平整,砖瓦窖已建成。
二、莆田市某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于2007年1月向荔城区黄石镇某村租用63.2亩土地用于生产淤泥砖,租期10年。目前已建推土场、凉晒场。
三、涵江区某建材厂擅自于2006年6月向涵江区国欢镇某村租用8亩土地用于机砖厂建设,租期12年。
四、涵江区某建材厂擅自于2005年3月向涵江区梧塘镇某村委会租用22.4亩土地用于机砖厂建设,租期3年。
五、莆田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征用仙游县盖尾镇某村94.6亩集体土地,但该公司在未办理供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于今年3月先行填土平整土地,属于“未批先用”行为。
六、莆田市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擅自将部分土地及房产转让他人。初步查明,该公司非法转让土地23.61亩,非法获利118万元以上,存在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七、莆田某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07年1月向城厢区华亭镇某村租用10亩土地用于食品生产场地,租期为18年,年租金2万元,现已建单层钢结构厂房一座。
八、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某村林某某、李某某等6户居民擅自于2006年9月在该区拱辰办某村占用集体土地动工建设厂房,占地面积6.6亩。
据了解,我市要求各县区抓紧查处纠正,对这些违法用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